山东省教育厅2017年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规定: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免试考生提交审核材料
第一类免试考生:《申请表》二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二张、2017年高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第二类免试考生:《申请表》二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二张、高级工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聘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免试申请表.docx